2016年考研民法学知识点复习: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
专业课
时间: 2019-03-09 12:18:36
作者: 匿名
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
物权关系是指行为人可以直接支配物,而不需要义务人实施某种积极行为予以配合的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关系是指权利人的权利必须由义务人的行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二者的区别:
1) 物权关系的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物,债权关系的权利人不可以直接支配物。
2) 物权关系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需要义务人实施某种行为予以配合,债权关系的权利人行使权利必须由义务人的一定行为相配合。
3) 物权关系的义务人为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不特定人,债券关系的义务人为特定的一人或数人。
猜你喜欢
-
- 03-092014年考研专业辅导隋唐五代文学:唐代传奇
- 03-092018年考研公共管理学笔记:面向21世纪的中国政府再造
- 03-092016年考研计算机专业辅导:网络拥塞
- 03-092017年西综考研必背名词解释:外科学(3)
- 03-082018考研:法硕(非法学)备考策略:基础阶段学习计划与学习建议
- 03-092018年考研:五月专业课复习的6个方向
- 03-092013年考研心理学大纲解析
- 03-092017年考研历史世界古代史名词解释(17)
- 03-082018考研英语作文拿高分的10大要领
- 03-092013年考研计算机专业备考常见问题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