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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考研法学指导(第三十章)

专业课  时间: 2019-03-09 12:17:35  作者: 匿名 

第三十章 法与和谐社会

名词解释

1.环境权的一般定义是享受良好环境并进行支配的权利,具体内容包括:(l)健康、舒适、安全的环境保证;(2)当代人传给子孙后代的是不被污染、受破坏的自然资源要素;(3)当代人负有保护资源和改善环境的庄严义务,包括阻止环境破坏、排除侵害、恢复环境、采取良好措施预防环境破坏,等等。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是由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中国与世界的和谐构成的。

简答题

1.简述作为社会科学范畴的“和谐”。

答:在社会科学领域,和谐通常指:(1)社会理念:和谐几乎承载和容纳了所有人对人类美好生活所寄托的愿望。(2)高级的、文明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文明的生活方式应当是高度和谐的,和谐的社会应该是人人享有幸福和自由的社会。(3)结构性社会平衡。

2.简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

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在于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立法为公、监督为民,作为人民政府的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为公、执法为民、科学理政、民主理政,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和检察院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题,民主司法、公正司法。总之,一切国家机关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当然,公平正义的社会也表现为全体人民树立有理性精神支撑的平等观、公平观、正义观,富有正义感和公平心,并以公正的态度和行为方式对待他人和社会。

3.简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来自于自然,不仅集万物精华于一身,而且与万物一体,人的生存价值就在于融合自然存在、开发自然潜能。然而,人类经常忘记这一点,总是以人定胜天的姿态对待大自然,无情地搅乱自然秩序,打破自然平衡,破坏生态环境,结果导致物种大量灭绝,环境急剧恶化,资源日渐枯竭,人口迅速膨胀,地球的供养能力直逼临界,最终可能导致整个生态系统崩溃,从而加速地球的毁灭进程。人与自然失调必然影响到人类社会,资源和生态危机不仅导致大量自然灾害,而且有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冲突甚至战争。所以,和谐社会必然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前提。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并把人与自然和谐作为社会和谐的基本内容,就是要求人类善待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正确理解自然,合理利用自然,建立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良性循环关系,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口优化型社会,确保社会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发展,把和谐社会建立在稳定和平衡的生态环境之中。

4.简述民主法治在和谐社会的全部内涵和基本特征中的作用。

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上述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在上述内涵和基本特征中,第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民主法治。民主法治在和谐社会的全部内涵和基本特征中具有统揽全局、支撑全局的作用,而不仅仅是其中的某一方面、某一部分。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是互为表征的,和谐社会必然是法治社会,法治社会当然是和谐社会;只有在一个崇信民主,奉行法治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其他要素才能够得到真正的实现;和谐社会的其它要素特征都包含着对法治的需求和依赖,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许多问题最终都归结于法治问题,需要通过法治来解决。法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必须依靠法律来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依靠法律来引导社会和谐的发展,依靠法律来保障和谐社会的实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等方面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而实现和完成:到2020年,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总之,可以说“民主是和谐之源,法治是和谐保障”。

论述题

1.试论引导和维护中国与世界和谐的法律机制。

答:我们的和谐社会是与和谐世界融为一体的。没有世界的和谐,难以有中国的持续和谐。在全球化时代,国际社会的矛盾必然转化为国内的社会矛盾。一国内部的和谐有利于世界和谐,世界和谐也会加强和巩固国内和谐。进入21世纪之后,以经济全球化为核心,包括公共事务全球化、人权全球化、环境全球化、法律全球化在内的全球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人类的交往增多,活动空间增大,国家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大大加强,彼此协调、选择和实现共同利益的机会和余地空前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实现双赢、共赢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现代的思维方式往往不追求以弱化或损害对方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冷战式的思维方式代价太大,损害了别人,自己也未必获得成功。相反,在对立面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发展,这种双赢的发展模式风险最小,成功的几率最大。所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同时,要关心并致力于和谐世界的建设,为在平等、维护主权、互相尊重、互利和确保子孙后代发展前景的条件下实现全面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进入新世纪之后,和谐成为世界性话题。人类社会在20世纪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和战后的冷战时期。对战争和冷战的回观和反思,使各国人民和负责任的政治领导人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共建和谐世界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更是以“和谐外交”为主题,致力于世界和谐。世界媒体注意到,中国在对内倡导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同时,对外也发出了共建和谐世界的倡议。

2005年6月30日至7月3日,胡锦涛主席对俄罗斯联邦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两国国家元首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21世纪国际秩序的联合声明,提出“建设发展与和谐的世界”,并对“发展与和谐的世界”这一命题进行了全面的表述。“和谐地区”、“和谐亚洲”是“和谐世界”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胡锦涛主席建设和谐社会和和谐世界理念的指引下,在北京召开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也把“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作为主题。

“和谐世界”理念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为贵”、“和而不同”、协和万邦的文化传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全球视野、全球意识和全球战略;强调尊重文化多样性和发展模式多样化,尊重各国独立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尊重各国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坚持国与国之间和平、民主、平等的原则,强调以合作共赢为目标,以合作谋和平,以合作促发展。尽管建设和谐世界会面临一系列困难和挑战,但是和谐世界这一人类文明的愿景是光明的,经过持续的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推进国际社会和谐,建设和谐世界,关键是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全球治理法治化。国际关系的民主化首先指各国的事情应由各国人民自己决定,世界上的事情应由各国平等协商;其次指政治多极化和文化多元化,以及政治、文化领域的开放包容,尊重文明、宗教、价值观的多样性,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尊重和维护各国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推动国家之间、区域之间的广泛对话与合作。国际关系的民主化是世界格局多极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民主这种处理公共事务的程序、技术、制度的延伸和普及,构建和谐世界必然要求通过民主的方式而不是强权的方式、和平的方式而不是战争的方式解决国家之间、地区之间的争端和纠纷。

2.试论引导和维护人与社会和谐的法律机制。

答:人与社会的和谐包括公民与国家的和谐,个体与集体的和谐,居民与社区的和谐,群体(阶层)与群体(阶层)的和谐等。

第一,公民与国家的和谐。公民与国家都是政治范畴,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属于社会的政治关系。运用法律在权利与权力之间形成理性平衡,特别需要建立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关系。国家的权力来自人民,或者是由人民让渡,或者是由人民代表大会授予。应当扩大公民有序地参与政治程序和公共生活的机会和渠道,以便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权利,或表达利益诉求,或宣泄某种不满情绪,或维护自身利益;把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建立在人民民主的基础上,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引导和维护公民与国家的和谐,要求建立健全权利救济制度,使被忽视的权利、被稀释的权利、被侵害的权利均能得到救济。要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是帮助弱势群体获得权利救济的方式之一。

第二,个体与集体的和谐。在自然和社会中,每个人既是个体,具有个体性;同时又是作为集体的成员而存在,因此具有集体性。既然集体是由个体构成的,那么,每个个体相对于集体而言具有优先性,集体应当为个体提供足够的独立而自由的活动空间,保障个体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然而,由于个体归根到底只是集体的一部分,是作为类存在的,他(她)的利益是集体利益的一部分,因此他(她)的独立、自由和利益总是要受到集体的共同规则的制约。不顾集体所固有的规则,个体就不能生活于集体之中,而不能生活于集体之中,也就等于丧失了独立和自由,最终也会失去个体的利益。进入21世纪后,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明显增多,程度明显加深,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调节个人独立和自由与集体统一和整合、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尤为重要。

第三,居民与社区的和谐。社区是居民生活的场所,人们“八小时”之外的大部分时间是在社区度过的。因而,社区和谐对于所有居民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构建和谐社区,使居民相安无事,友爱互助,人身财产安全,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基础。而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和谐社区的关键因素。如果老百姓缺乏安全感,那就没有和谐可言。

第四,群体与群体、阶层与阶层的和谐。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从单一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存在和共同发展,不同的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开始出现;同时,随着社会治理模式和管理方式的多样化以及社会自治领域和事务的扩大,各种各样全国性、地方性、行业性的非政府组织纷纷出现。可以说,我国社会已经进入了利益多样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时代。如果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公正调整和解决,就会在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造成对立,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

面对利益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格局,首先要建立正确、及时反映各方利益的法律机制,让不同社会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都能有平等的机会和渠道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在利益表达和民主协商过程中,政府要尽可能保持“政府中立”。“政府中立”意味着:(1)政府必须代表全体公众的利益,并且通过政治决策和公共政策使社会的利益格局达于均衡;(2)在各种利益的矛盾和冲突面前,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不偏不倚地处理矛盾和冲突;(3)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各利益集团的意见和诉求,当某一利益群体没有代言人的时候为其指定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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