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考研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均田制
专业课
时间: 2019-03-09 12:19:09
作者: 匿名
北魏初年,在宗主督护制下,官府对辖区内的户籍、田数都无从掌握,徭役、赋税也无从征调。太和九年(485年),孝文帝下均田令,实行均田制,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到唐建中元年(780年)始废弛。均田制是由代北实行的计口授田演变而来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四点:一?男子十五岁以上,受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受露田二十亩,分露田时会加倍或加两倍授给,以备休耕;身死或年满七十岁,须还露田于官,桑田则为世业田,不须还官;按照规定,桑田内要种植一定数量的桑、榆、枣树等,至于不宜蚕桑的地区,则改受麻田,当中男子十亩,妇人五亩。二?露田、桑田均不得买卖,但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三?奴婢受田数量和办法与农民相同。他们可得壮牛一头,田三十亩,但不再给桑田。四?地方官吏各随在职地区给予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新旧任相交接,不许出卖。
均田制实施初意为按口授田,平均地权,但由于地主拥有大量私属奴婢,加上他们又多隐瞒土地,以致所分的田土超过了法令所限,令到农民所得的土地达不到应受的额。但均田制在当时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如规定每户占有土地的数量,规定不准买卖,这些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和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豪强大族兼并土地。国家公开授田,可以招徕流民和豪强大族控制下的依附农民,有助于开垦荒地,发展生产。自耕农增多,户口滋殖,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和调发徭役。
猜你喜欢
-
- 03-092017法律硕士考研基础知识点:守法
- 03-092012考研专业复习指导:环境微生物学考研试题及参考答案
- 03-092017年考研历史世界古代史名词解释(18)
- 03-092012年考研专业课冲刺指导:农学
- 03-092013年人民大学企业管理考研规划和复习方法
- 03-082018年管综逻辑大纲发布在即,你要准备这些工作
- 03-092012考研计算机专业:财务成本管理总论分析
- 03-09心理学考研时间轴:细分目标很关键
- 03-092013年考研暑期规划之农学专业
- 03-09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考研《自然地理学》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