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考研民法学知识点复习: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
专业课
时间: 2019-03-09 12:18:34
作者: 匿名
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
诺成性法律行为是指只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实践性法律行为是指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二者的区别是:
1) 成立要件不同。前者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而后者是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依法律或约定交付实物时成立。
2) 交付实物的意义不同。前者交付实物是合同成立后的履行行为,而后者交付实物则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
猜你喜欢
-
- 03-092016管理学考研复习要点:计划
- 03-092016年考研民法学知识点复习:民事法律行为与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 03-0818考研管综小作文难度上升
- 03-092017年考研历史世界古代史名词解释(14)
- 03-092011考研专业复习指导:计算机考研操作系统知识点汇总
- 03-082018考研逻辑:唬人的集合概念
- 03-092012考研西医综合专业辅导:血液系统疾病
- 03-092017管理学考研:罗宾斯《管理学》笔记(13)
- 03-092012考研专业复习指导:农学植物的生长生理2道简答题
- 03-092016西医综合考研复习:胸主动脉瘤的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