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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专业基础答案解析(海文)

历年真题  时间: 2019-03-08 16:46:55  作者: 匿名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B)

A狭义刑法 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 D立法解释

【解析】B

单行刑法是指针对某种或某几种犯罪和刑罚单独制定的专项刑事法律。我国单行刑法只有一部,即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A)

A罪刑法定原则 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解析】A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题目中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 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C)

A规制机能 B保护机能

C保障机能 D威慑机能

【解析】C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即维持社会秩序的机能;2. 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3. 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人民法院对罪名的变更体现了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这一功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B)

A 参加传销组织 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解析】B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所以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 ,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C)

A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解析】C

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题目中甲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所以是犯罪中止。

6、2014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A)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解析】A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持枪抢劫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所以选A。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D)

A 抢夺罪 B 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 D 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解析】D

甲、乙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处罚时要择一重罪处罚。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C)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 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 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 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解析】C

坦白与一般自首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自动投案:一般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是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甲非自动投案,所以是坦白。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A)

A 窝藏罪 B 妨害公务罪 C 包庇罪 D 私放在押人员罪

【解析】A

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10、张某深夜 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B)

A 事先防卫 B 正当防卫 C假想防卫 D 防卫过当

【解析】B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甲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11、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该处法律规定属于(C)

A 援引法定刑 B 绝对确定法定刑 C 相对确定法定刑 D 绝对不确定法定刑

【解析】C

我国实施的法定刑都是相对确定法定刑。

12、甲在封闭的居民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将人行道上的工人撞成 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D)

A 危险驾驶罪 B 交通肇事罪 C 故意伤害罪 D 过失致人重伤罪

【解析】D

危险驾驶罪为危险犯,不需要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都要求行为人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车辆。甲是过失的行为,所以选D。

13、甲将面粉制作的假冒的消炎药卖至某药店后,获利巨大,对甲的行为(D)

A 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 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 定罪处罚

C 只能以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罪 定罪处罚

D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和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责一重罪处罚

【解析】D

本题属于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罚。

14、法官甲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赵某的儿子无罪。事后,赵某按照和甲事前 的约定,将5万现金送给甲的妻子乙,乙打电话向甲问明 情况后收下礼金,关于甲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C)

A 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受贿罪

B 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甲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乙构成受贿罪

D 甲构成徇私枉法罪,乙不构成犯罪

【解析】C

甲有徇私枉法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同时甲也有受贿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所以甲构成两罪。

但是法律规定行为人因接受他人贿赂而枉法的,既构成了徇私枉法罪或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又构成受贿罪,应按其中的处罚较重的罪定罪处罚,而不适用数罪并罚。所以甲处罚的时候择一重罪处罚就可以了。乙是受贿罪的共犯。

15、某组织采用暴力、威胁手段长期控制某地长途汽车客运业务。甲参加该组织后,按照组织的指示,将一名"不听话"的司机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D)

A 故意伤害罪 B 参加恐怖组织罪 C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D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

【解析】D

法律规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实施其他犯罪的要数罪并罚。

16、下列选项中,应以一罪定罪处罚的是(D)

A、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并杀害检察人员的

B、生产伪劣产品,并以威胁方法抗拒查处

C、收买被拐卖妇女,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

D、走私毒品,并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

【解析】D.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17、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盗窃罪规定的是(B)

A、在长途汽车上显露匕首窃取财物的,属于携带凶器盗窃

B、在公共场所窃取他人所穿衣服口袋内财物的,属于扒窃

C、一年之内在公共场所扒窃两次的,属于多次盗窃

D、进入宾馆客房窃取财物的,属于入户盗窃

【解析】B.

扒窃的行为,是一种贴身的、近距离的窃取他人身上或随身携带的财物,通常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码头、商场等公共场所

18、质监局局长甲明知某食品加工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但未依法采取措施,致食用该厂食品的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社会影响恶劣。甲的行为应认定为(C)

A、食品监管渎职罪

B、玩忽职守罪

C、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D、滥用职权罪

【解析】C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3.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

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5.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的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19、甲误将黄色燃料当硫磺,制造了"炸弹",并投掷到邻居刘某家,意图杀死刘某,但"炸弹"未能爆炸,刘家五口人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应认定为(B)

A、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既遂)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爆炸罪(未遂)

D、投放危险物质罪(未遂)

【解析】B.

甲针对刘家特定人实施犯罪,且为工具不能犯的未遂,所以B正确。

20、甲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因过失造成另一罪犯重伤,二年期满后,对甲应(A)

A、减为无期徒刑

B、减为二十年有期徒刑

C、执行死刑

D、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解析】A

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21、2014年3月2日,甲、乙离婚并分割了共同财产。2015年3月8日,甲发现乙在离婚时将属于夫妻共有的40万元存款转移到了乙兄的银行账户中,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该40万元存款。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为(D)

A、2014年3月2日

B、2014年3月3日

C、2015年3月8日

D、2015年3月9日

【解析】D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2、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需要两个法律事实才能产生的是(B)

A、抵押关系

B、遗嘱继承关系

C、侵权赔偿关系

D、婚姻关系

【解析】B

遗嘱继承的发生,首先需要存在有效的遗嘱,而遗嘱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其次继承关系的产生,即被继承人死亡事实的发生。因此此关系需要两个法律事实才能产生。

23、甲为精神病人乙的监护人,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依法履行职责的是(C)

A、免除丙欠乙的1万元债务

B、撤销乙患病前低价卖给丁的合同

C、用乙的存款为乙支付医疗费

D、为防止乙出门用铁链将其锁在家里

【解析】C

《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1)保护被监护人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2)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3)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因此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处分其财产。因此只有C是对的。

24、下列情形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A)

A、发生不可抗力

B、债权人起诉后又撤诉

C、债权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D、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解析】A

诉讼时效中止有两种情况:不可抗力和其他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因此选A。

25、下列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D)

A、名誉权

B、名称权

C、隐私权

D、配偶权

【解析】D

身份权是基于某种特殊身份从而产生的权利。其中包括配偶权和亲属权。

26、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D)

A、甲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 B、乙开车不慎将行人撞倒

C、甲邀请朋友到自家聚餐 D、乙向同事转让一架钢琴

【解析】D

民事法律行为能够引起、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排除AC。B属于侵权,而侵权属于事实行为。D为法律行为。

27、甲将母亲的骨灰葬于乙村坟地时,将自己的一堆手镯随葬。该手镯的所有权属于(B)

A、甲母 B、甲 C、乙村 D、国家

【解析】B

镯子属于埋藏物,埋藏物不论时间多久属于其所有权人。

28、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会计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办理一笔业务时,因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损失10万元,该损失应由(B)

A、甲、乙、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乙承担按份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 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承担有限责任

【解析】B

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普通合伙企业由不同合伙人组成。

29、甲委托乙购买某品牌新款手机并预付了购机款,乙又委托丙办理此事,但未将购机款交给丙,也未征求甲的意见。丙购得手机后交给甲,甲拒绝接受。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C)

A、丙系甲的指定代理人 B、乙的转委托行为有效

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购机款 D、丙有权要求甲支付购机款

【解析】C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转委托要求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追认,否则,代理人要对自己的转委托负责。本题中不够成转委托。乙属于违约行为,所以甲可要求乙返还购机款。

30、甲购得某画家创作的一幅油画。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甲获得该作品的(D)

A、著作权 B、复制权 C、修改权 D、原件展览权

【解析】D

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作品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著作权的转移,但是原件的展览权随所有权一同转移。

31、某高校学生甲乙在学校操场上打篮球时,乙投篮球时将甲的头部砸伤。甲的损害应由(B)

A甲自己承担 B乙承担全部责任 C该高校承担全部责任 D高校与乙共同承担

【解析】B

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教育机构责任主要保护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的主体是高校学生,不属于保护的范围。所以属于一般的侵权,由乙自己承担责任。

32、甲向乙借款5万元,以自己的汽车作为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丙向甲表示愿意购买该车。根据我国物权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C)

A甲通知乙后即有权转让该车 B甲告知丙后即有权转让该车C甲征得乙同意后有权转让该车D甲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转让该车

【解析】C

抵押人要转让抵押物,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未经同意不得转让,除非第三人代为清偿了债务。

33、甲乙分别在山上伐木,为图方便,各自将伐下的原木从山上滚下,不料其中一根木头砸伤了山下的行人丙,且无法确定是谁推下的这根木头,丙的损害应由(B)

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丙分担

D丙自己承担

【解析】B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指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题干中无意思联络,且不能确定侵权人,所以属于共同危险,共同危险行为,有所有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34、根据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侵害他人财产的,如果财产损失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则市场价格的确定时间为(A)

A损害发生时

B被侵权人提起诉讼时

C侵权行为实施时

D被侵权人知道损失发生时

【解析】A

《侵权责任法》第19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35、甲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张某,公司签订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董事会决议。后张某擅自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金额为150万元的合同。张某的代表行为(A)

A有效

B可撤销

C无效

D效力待定

【解析】A

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与相对人订立合同,如果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是超越权限,则合同对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效力,如果相对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其是越权的,则该合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法律约束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订立合同的行为是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为。

36、甲乙婚后开了一家便利店,由乙经营。2013年6月起二人分居,同年9月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的经营。2014年12月甲乙离婚。不久,丙请求乙偿还到期欠款,乙拒绝。该债务应由(B)

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乙承担全部责任

D乙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解析】B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所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有二人共同承担,若此时双方已经离婚,则另一方仍然负有偿还的义务。

37、甲有遗嘱,将其两幅字画留给好友乙。甲死后次日,乙表示接受遗嘱。后乙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

A该遗赠失效

B两幅字画由乙的继承人继承

C该遗赠不生效

D两幅字画由乙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

【解析】B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本该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

38、下列行为中,可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是(D)

A甲偿还5万元赌债

B乙清偿明知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

C丙被他人收养,成年后给付生父母生活费

D丁误拿邻居的装修材料用于自己房屋的装修

【解析】D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财产受损的事实。首先A为非法的,不属于债。超过诉讼时效实体权利不丧失,即债并不消灭。C项属于道义上的给付,不构成不当得利。

根据下列案情,回答39,40题

2014年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合同约定乙于3月15日支付全款,双方于3月20日前办理过户登记。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因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7月10日甲又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39、关于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A甲乙之间的合同和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B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C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D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待定

【解析】A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成立并生效。只要满足合同的构成要件此合同就是有效的。本题中两个合同都符合要求。

40、2014年8月1日,乙将甲诉之法院。此时,(C)

A预告登记有效,但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B预告登记有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C预告登记失效,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D预告登记失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解析】C

预告登记自能够办理正式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办理登记手续的,预告登记失效。本题中已过三个月,所以预告登记失效,而丙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所以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

二、多项选择题:第41-5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者错选均不得分。

41、下列关于刑法中法条竞合的说法,正确的有(BCD)

A法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犯罪形态

B处理法条竞合时一般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规则

C我国刑法中法条竞合主要存在于刑法分则之中

D在竞合的数个法条中,仅选择一个适用

【解析】BCD

法条竞合,指刑法中有一些条文之间在内容上存在重复或交叉的情况。对法条竞合犯适用法律的基本规则是:(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特别法条排斥一般法条。(2)在法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依照法律规定。

42、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是(ABCD)

A出售假冒某画家署名的油画

B出版某出版社享有专有出版权的考试辅导书

C未经某作家许可,复制发行其创作的历史小说

D未经某音像公司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乐唱片

【解析】ABCD

《刑法》第217条规定了四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人只要具备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即符合侵犯著作权罪客观方面的特征。

43、下列选项中,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的是(CD)

A甲发现所盗手表是仿制的,将其丢弃

B乙偷开朋友的摩托车,导致车辆丢弃

C丙为泄愤,将多辆大货车中的柴油偷偷倒掉

D丁盗某办公室盗窃时未发现现金,遂砸毁办公室的多台电脑

【解析】CD

AB均构成盗窃罪。行为人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为或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等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44、下列情形中,属于当事人认识错误的有(ABC)

A甲殴打张某时,失手打中了路人李某,致其重伤

B乙认为家长教训孩子天经地义,经常在家殴打孩子

C丙误以为前来抓捕自己的警察赵某是仇家,挥棍将其打成重伤

D丁欲开车撞死钱某,钱某被撞后倒地昏迷,丁误以为其死亡于是离去

【解析】ABC

当事人认识错误包括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AC是事实认识错误,B是法律认识错误

45、甲(76周岁)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将妻子一刀捅死,对于甲的刑事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BC)

A对甲可以适用死刑

B对甲不能适用死刑

C对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对甲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解析】BC

1.明确规定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款,规定:"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对老年人犯罪附条件地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四十九条增加一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甲属于审判时满75周岁的,杀人手段并没有极其残忍,不能适用死刑。但对于老年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6、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实施某些行为,造成他人死亡或健康严重受损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响应的惩罚性补偿,这些行为包括( AB )

A生产 B、销售 C、运输 D、保管

【解析】AB

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因制造、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而应当承担的侵权民事责任。所以在产品责任中,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

47、下列行为中,构成侵犯商标权的有( ABCD )

A、甲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B、乙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C、丙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的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D、丁在类似商品上将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

【解析】ABCD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48、下列选项中,可以认定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业主的有(BCD )

A、基于租赁合同使用房屋的承租人

B、依法登记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C、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D、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人

【解析】BCD

业主是在区分所有建筑物内或者在一个建筑区划内拥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专有建筑物空间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49、甲乙系夫妻,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甲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能得到法院支持的理由有( ABCD )

A、乙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B、乙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C、乙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D、乙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解析】ABCD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50、甲公司买通乙公司员工,获得乙公司的产品制造方法及客户名单等保密信息。其后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的客户进行交易。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ABC )

A、专利权 B、商业秘密 C、名称权 D、隐私权

【解析】ABC

甲公司通过非法途径获得乙公司的产品制造方法,属于专利权的侵犯。利用乙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活动侵犯了名称权。"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隐私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法人不适用。所以选ABC。

三、简答题:第51-5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第51题、简述结合犯的特征。

答:结合犯,指两个以上各自独立成罪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成另一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

结合犯具有以下特征:

(1)结合犯中的犯罪行为,是数个可以分别构成其他犯罪的行为结合而来的。

(2)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数个独立的犯罪,是指数个各自具有自己罪名的犯罪;新罪是指区别于被结合之罪的、具有自己的独立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

(3)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是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

第52题、简述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答: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2.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聚众赌博"指:一是组织三人以上赌博且符合下面三种情形之一的:(1)抽头渔利数

额累计达到5 000元以上的;(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二是组织我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以赌博为业",指以赌博为常业,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第53题、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

答: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宣告死亡的条件表现在:

1.自然人下落不明达法定的期间。

2.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和顺序:(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与被申请宣告死亡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等。

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宣告。首先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以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期间届满下落不明的公民仍无音讯的,法院应作出宣告该公民死亡的判决。

第54题、简述我国专利权客体的具体类型。

答:专利权的客体,是指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对发明创造规定如下: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它和发明比,范围不如发明大,不包括物品的制造方法;创造性不如发明强;审批手续比发明简单,无须进行实质审查;保护期限亦不同。

外观设计是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简称,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合在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四、辨析题:第55-56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

第55题、有人认为:"没有杀人的目的,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请运用相关刑法理论和规定进行辨析。

答: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理由如下:

1. 正确的理由是,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划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直接故意的基本内容就是追求某种犯罪结果的发生,包含着犯罪目的。也就是说,在直接故意杀人罪中,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杀人的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直接故意犯罪的必备要件。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杀人的目的,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说法是正确的。

2. 错误的理由是,在间接故意杀人罪中,行为人并不存在杀人的犯罪目的,但可以具有其他的目的;另外,在激情杀人情况下,罪过定性为间接故意,行为的目的是杀人还是伤害其实是模糊不清的,而定罪是按犯罪结果确定,人死了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人未死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以,在间接故意下,没有杀人的目的,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说法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没有杀人的目的,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

第56题、有人认为:"物权的标的物不论辗转流入何人之手,物权人都有权追及物之所在而支配该物。"请运用相关民法理论和规定加以辨析。

答:此种说法不完全正确。

正确的一面表现在:物权具有追及力和优先力的特点,意味着无论物到谁的手里,物权人均可追及物之所在,要求返还原物。

错误的一面表现在:若此时存在善意第三人,且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即无权处分,善意,合理价格,完成物权变动。那么此时善意第三人即可获得物权,权利人只能请求无权处分人赔偿损失。另一方面,物权法第107条规定,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但是权利人在2年内仍可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此时题干中的观点又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此种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

五、法条分析题:第57-58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民法理论。

第57题、我国《刑法》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分析:(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如何理解?

(2)"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包括哪些情形?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哪些情形?

答:(1)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指教唆犯,所谓教唆犯,指教唆他人实行犯罪的人。具体而言,就是指故意引起他人实行犯罪决意的人。 教唆犯的基本特点是,教唆他人实行犯罪而自己并不参加犯罪的实施,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人。

教唆犯应具备以下成立条件:

一是主观上具有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和决心的故意,即所谓唆使他人犯罪的故意。这种故意的内容应是明确的,即他知道自己在教唆什么人犯罪和犯什么罪。没有明确的故意内容,不能成立教唆犯;无意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更不能成立教唆犯。

二是在客观上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通常表现为怂恿、诱骗、劝说、请求、收买、强迫、威胁等方式,唆使特定的人实施特定的犯罪。至于教唆行为是否实际引起被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和决心,被教唆人是否实行了被教唆的犯罪,不影响教唆犯的成立。

(2)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是教唆已满16周岁不满1 8周岁的人犯任何罪,都应当照刑法典第29条第1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因为刑法典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是教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应当对教唆犯从重处罚。因为我国刑法典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上列各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是教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我国刑法典第17条第2款规定以外之罪,以及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犯任何罪,由于被教唆人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缺乏成为犯罪主体的条件,他们实施的刑法规定为犯罪的行为则不构成犯罪;因而教唆者不能成为教唆犯,实际上他是把被教唆者当作犯罪工具来达到自己的犯罪的目的,完全符合间接正犯的特征,应当按照间接正犯处理并从重处罚。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是指教唆未遂,所谓教唆未遂,是指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具体包括三种情形:

一是被教唆者并没有接受其教唆的犯罪意图。

二是被教唆者当时接受了教唆犯关于犯甲罪的教唆,但实际上他实施的行为是乙罪,且乙罪与甲之间不存在重合关系。

三是教唆犯对被教唆人进行教唆时,被教唆人已有实施该种犯罪的故意。

第58题、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请分析:(1)何为格式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负有哪些法定义务?

(3)"采取合理的方式"应如何认定?

答:

(1)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如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否则,对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

(3)"采取合理的方式"是指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六、案例分析题:第59-60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第59题、甲谎称邢某欠自己20万元货款未还,请乙帮忙"要帐"。乙信以为真,答应帮忙。二人遂强行劫持了邢某,驾车将其带至外地一宾馆捆绑起来,由乙看管。甲背着乙将邢某随身佩戴的手表、项链等贵重物品搜走,并两次给邢某的妻子打电话,勒索人民币20万元,称不给钱就杀人。邢某趁甲不再告诉乙,自己并不欠甲一分钱,请求乙将自己放走。乙不相信,要邢某老实点,还抽了邢某一巴掌。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的行为应认定为何罪?

(2)乙的行为应认定为何罪?

(3)甲、乙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答:(1)甲的行为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处断。

所谓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当事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论处。甲在绑架邢某过程中,又将邢某随身佩戴的手表、项链等贵重物品搜走,并两次给邢某的妻子打电话,所以甲的行为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处断。

(2)乙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论处,乙以帮甲要帐的名义非法拘禁邢某,所以构成非法拘禁罪。

(3)甲、乙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甲乙二人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甲是绑架的故意,而乙是非法拘禁的故意,所以二人并不构成共同犯罪。

第60题、2015年5月7日,A公司法定代表人甲吩咐员工乙将一台已损坏的旧电脑扔掉。乙将电脑扔到垃圾箱后,觉得与其扔了还不如修好卖掉,遂返回将电脑带回家修好。乙的朋友丙得知上述情况后,在2015年6月5日找到乙,请求乙将电脑送给自己,乙答应,并与丙约定一周后交付。丁听说乙有一台旧电脑,2015年6月8日向乙表示愿意以合理价格购买,乙当即同意。因乙在电脑中的文件尚未完全备份,故双方约定乙借用电脑三天,三天后再交付给丁。2015年6月9日,乙通知丙撤销赠与。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A公司是否丧失了电脑的所有权?

(2)乙是否有权撤销赠与?

(3)丁是否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

答:(1)丧失。因为A公司委托甲抛弃电脑,甲实施了抛弃行为,所以丧失所有权。后甲又将电脑带回,属于先占。

(2)有权。因为赠与物在移交受赠人之前享有任人撤销,本题中电脑尚未交付,所以可以撤销。

(3)取得。动产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本题中采用了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所以所有权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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