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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主观题考点预测(8)
    03-09

    一、简答《吕刑》;西周时期的主要罪名;西周时期的契约、质剂、傅别;西周时期婚姻: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六礼,《法经》的内容、特点、和历史地位;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春秋决狱;秋冬行刑;《晋律》的发展变化;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准五服以制罪”;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八议”、“官当”入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登闻鼓直诉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死刑复奏制度;《开皇律》的主要成就;唐律五刑中

  •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主观题考点预测(7)
    03-09

    第一章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1、《吕刑》2、九刑3、礼与刑的关系4、主要刑法原则;主要罪名5、契约:质剂,傅别6、婚姻: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7、七出(去),三不去;嫡长子继承8、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第二章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1、《法经》的内容、特点和历史地位。2、秦朝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3、秦朝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4、定罪量

  •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主观题考点预测(6)
    03-09

    第一章 绪论自愿原则;公平原则;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绝对权和相对权;民事权利的保护;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第三章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自然人事权利能力的终止;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

  •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主观题考点预测(5)
    03-09

    一、简答题考点自愿原则;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的撤销;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的后果;宣告死亡的撤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无权

  •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主观题考点预测(4)
    03-09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的形式特征;宪法的实质特征;宪法的传统分类;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宪法的发展及其趋势;中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和特点;宪法修正案;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衡原则;宪法规范的特点第二章 宪法的变迁制宪权与修宪权;宪法制定的程序;宪法解释的方法;宪法解释的体制;宪法修改的程序;中国宪法的修改;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发展;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第三

  •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主观题考点预测(3)
    03-09

    一、简答题宪法的形式特征;宪法的实质特征;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宪法的发展及其趋势;中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和特点;宪法修正案;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衡原则;宪法规范的特点;中国宪法的修改;爱国统一战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中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全国人民代表

  •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主观题考点预测(2)
    03-09

    第一章 绪论1、刑法概述2、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3、刑法的效力范围第二章 犯罪1、犯罪的定义2、犯罪的基本特征第三章 犯罪构成1、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内容2、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3、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4、危害行为5、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6、因果关系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及因果关系的认定7、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主观题考点预测(1)
    03-09

    一、简答犯罪的定义;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单位犯罪主体;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分为: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犯罪既遂的形态;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法条竞合与法条竞合犯;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特别防卫;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死刑适用及其限制性规定;一般累犯的概念及其构

  • 法硕考研基础知识点:执法
    03-09

    (一)执法的含义广义的执法即法的执行,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的活动。 狭义的执法仅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的活动。一般所说的执法指狭义的执法。(二)执法的特点:⑴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⑵执法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⑶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⑷执法具

  • 法硕考研基础知识点:司法
    03-09

    (一)司法的含义司法,也叫法的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法运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二)司法的特点:1.司法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将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2.司法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和国家强制性。3.司法活动要依法进行。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从事司法活动必须要在法定权限内,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司法权正确、合法、及时地行使。4.司法活动要有表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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