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2014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信息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各学院、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
南京邮电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 |||||||
学院 | 学位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
单科A(B) | 总分 |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学术型 | 工学 | 081001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45(75) | 325 | 详见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
081002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42(70) | 300 | ||||
专业学位 | 工程硕士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学术型 | 工学 | 080901 | 物理电子学 | 38(57) | 285 | 详见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
080902 | 电路与系统 | ||||||
08090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
080904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
专业学位 | 工程硕士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42(70) | 300 | ||
085209 | 集成电路工程 | 38(57) | 285 | ||||
光电工程学院 | 学术型 | 理学 | 070207 | 光学 | 38(57) | 285 | 详见光电工程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
工学 | 080300 | 光学工程 | 38(57) | 285 | |||
专业学位 | 工程硕士 | 085202 | 光学工程 | 40(60) | 300 | ||
085236 | 工业工程 | ||||||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 学术型 | 工学 | 0810z1 | 信息安全 | 40(60) | 300 | 详见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
081201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
081202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0(60) | 295 | ||||
083500 | 软件工程 | 40(60) | 300 | ||||
专业学位 | 工程硕士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45(75) | 310 | ||
085212 | 软件工程 | 45(75) | 315 | ||||
自动化学院 | 学术型 | 工学 | 0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38(57) | 285 | 详见自动化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
08110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
081102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备 | ||||||
081104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
专业学位 | 工程硕士 | 085203 | 仪器仪表工程 | ||||
085210 | 控制工程 | ||||||
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学术型 | 理学 | 070207 | 光学 | 38(57) | 285 | 详见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复试录取细则。 |
工学 | 080300 | 光学工程 | |||||
0809z1 | 有机电子学 | ||||||
0809z2 | 生物电子学 | ||||||
专业学位 | 工程硕士 | 085202 | 光学工程 | ||||
物联网学院 | 学术型 | 工学 | 0810z2 | 信息网络 | 38(57) | 285 | 详见物联网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
专业学位 | 工程 | 085240 | 物流工程 | ||||
理学院 | 学术型 | 理学 | 070104 | 应用数学 | 38(57) | 285 | 详见理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
管理学院 | 学术型 | 管理学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48(72) | 335 | 详见管理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
120200 | 工商管理 | ||||||
专业学位 | 工程硕士 | 085239 | 项目管理 | 38(57) | 285 | ||
工商管理硕士 | 125100 | 工商管理 | 41(82) | 160 | |||
工程管理硕士 | 125600 | 工程管理 | |||||
联系单位: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学术型 | 教育学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42(126) | 315 | 详见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
040106 | 高等教育学 | ||||||
040110 | 教育技术学 | ||||||
0401Z1 | 思想政治与公民教育 | ||||||
0401Z2 | 信息艺术设计与教育 | ||||||
0401J1 | 公共安全管理与教育 | ||||||
注:科目A为满分100分的考试科目;科目B为满分大于100分的考试科目 |
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达到相关学院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均有复试资格。学院复试名单陆续公布,请各位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本人的通讯地址(用于后期接收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
二、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4月7日(星期一)---9日(星期三)。
4月7日上午11点前,参加复试的考生到相关学院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
4月7日下午,笔试。
4月8日-9日,综合面试、体检。
具体安排详见学院复试细则。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4月4日上午10点前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大专、成人应届本科)考生到我校研究生招办(综合科研楼504室)报到,核实加试科目,下午加试(笔试)。
三、考生复试前必须完成的工作
1.网上选择复试科目: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登陆“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招生专业要求选择复试科目,选择时间:3月25日上午8时起,3月28日下午18:00时止。(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考生的截止时间按学院要求)。
2.网上支付复试费: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登陆“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支付平台交纳100元人民币(其中80元为复试费,20元为体检费),从外校调剂复试考生的复试费可于4月7日上午交复试学院,未交纳复试体检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复试体检费的考生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退回复试体检费。支付时间:3月25日上午8时起,3月28日下午18:00时止。(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考生的截止时间按学院要求)
3.网上选报研究生导师: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登陆“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根据要求选报研究生导师,选报时间:3月28日上午8时起,4月1日下午18:00时止。(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学一级学科复试考生选报导师按学院要求)。
四、资格审查要求
我校各学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信息核对,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未经复试学院资格审查、信息核对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携带: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国防生”提交由所在学校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对故意隐
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4.国外学历:请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6.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
另外,复试时,考生向复试专家组提供在校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和报考专业)。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所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五、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科门类相同(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不能跨门类调剂)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参见2014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初试科目中须考数学。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2.接收校内调剂生的学院、专业及要求
(1)自动化学院的工学专业:接收一志愿报考本校工学,初试成绩单科≥38(57)、总分≥320分的考生。请考生于3月27日前将申请表(附件1:2014年硕士生校内调剂复试申请表)交研究生招办。
(2)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本校“光学工程”、“工业工程”的考生,其他考生请直接与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
3.接收校外调剂生的学院、专业及要求
(1)理学门类光电工程学院的“光学”专业、理学院的“应用数学”专业。
(2)教育学门类相关专业(具体缺额专业请咨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3)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招生专业。
(4)管理学院的项目管理专业(专业代码085239)、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及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00)专业。
请考生与相关学院联系(附件2: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填报调剂信息。
4.符合全国最低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达我校复试分数线,或没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调剂到相应地区、生源不足、拟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
考生可在3月25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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