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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考研数学高数重要知识点:集合基本概念

考研数学  时间: 2019-03-09 10:56:38  作者: 匿名 
 一、基本概念

研究对象被称为元素,把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集合(简称集)。集合具有确定性(给定集合的元素必须是确定的)和互异性(给定集合中的元素是互不相同的)。比如“身材较高的人”不能构成集合,因为它的元素不是确定的。

集合中的元素通常用大字拉丁字母A、B、C、……表示集合,用小写拉丁字母a、b、c……表示。如果a是集合A中的元素,就说a属于A,记作:a∈A,否则就说a不属于A,记作:aA。

1、全体整数组成的集合叫做整数集。记作Z。

2、全体实数组成的集合叫做实数集。记作R。

3、全体非负整数组成的集合叫做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

4、全体有理数组成的集合叫做有理数集。记作Q。

5、所有正整数组成的集合叫做正整数集。记作N+或N+。

二、表示方法

描述法:用集合所有元素的共同特征来表示集合。

列举法:把集合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并用“{}”括起来表示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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