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政治思修考点: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一、民商法律制度
1.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1986年公布并施行的《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制度。
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一是平等原则;二是自愿原则;三是公平原则;四是诚实信用原则;五是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民事主体制度
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每个人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始于出生,灭于死亡)
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精神正常的成年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民事行为制度
4.民事权利制度
我国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主要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人身权等。
5.民事责任制度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6.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律不予保护。
7.合同法律制度
8.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9.商事法律制度
二、行政法律制度
1.行政法的概念和原则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依法行政或行政法治原则,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等。
2.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
3.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力针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根据行政行为所针对的行政相对人是否特定这一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责任
主要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赔偿等。
5.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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