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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政治思修考点: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考研政治  时间: 2019-03-09 10:24:55  作者: 匿名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含义与本质

1.法律的一般含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第一,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第二,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第三,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保障。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七个法律部门和四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

(1)七个法律部门: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2)四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学习本章,要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在复习这一部分时,尤其要注意从宏观层面上领悟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而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在以往真题中,本章命制的考点比较多,既有选择题,也有分析题,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应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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