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律考研基础试题宪法(9)
一、单项选择题
1.在形式意义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属于下列的哪项?( )
A.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民定宪法
B.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和协定宪法
C.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钦定宪法
D.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和钦定宪法
2.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文件是?( )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B.《重大信条十九条》
C.《钦定宪法大纲》
D.《天坛宪章》
3.依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关于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鼓励、保护、引导
B.鼓励、支持、引导
C.保护、控制、引导
D.鼓励、管理、引导
4.关于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属性,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政治权利和自由
B.人身权利和自由
C.文化教育权利
D.民主权利
5.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我国宪法列举的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
A.农民年老时
B.公民患疾病时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6.下列各项权利和自由中,我国现行宪法予以规定的是?( )
A.劳动权
B.罢工权
C.迁徙自由
D.传教自由
7.下列选项中,哪个不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 )
A.副总理
B.国务委员
C.秘书长
D.审计长
8.依照法律,下列人员中,哪个不属于县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 )
A.县长
B.副县长
C.秘书长
D.局长
9.关于人民检察院,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B.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C.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D.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
10.关于公检法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原则,依据宪法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B.分工负责,互相制约
C.分工负责,互相监督
D.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二、简答题
1.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区别。
2.简述二战以来宪法的发展趋势。
三、分析题
如何理解我国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答案】A
2.【答案】C。解析:《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3.【答案】B。解析: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4.【答案】B。解析: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人身权利和自由。
5.【答案】C。解析: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6.【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宪法规定的权利。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了劳动权,BCD三项目前在我国宪法中没有规定。
7.【答案】D。解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所以D错。
8.【答案】C。解析:秘书长只设到地级。
9.【答案】B。解析:我国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A 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B错;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C对;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对。
10.【答案】D。解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二、简答题
1.【答案】
⑴宪法是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大法;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⑵宪法与宪政的区别:
①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具体实现过程(状态)。
②宪法侧重于静态的调整;而宪政侧重于动态的调整。
③宪法是一种规范形态;而宪政往往是一种现实形态,是宪法的实施。
④宪法提供的规则常表现为一种方式或方法;而宪政提供的是一种社会共同体追求的目标。
2.【答案】二战以来宪法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答出四点即可给满分)
⑴第一,各国宪法越来越强调对人权的保障,不断扩大公民权利的范围。
⑵第二,政府权力的扩大,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国宪法一方面确认和授予政府更多的权力,另一方面也更加注重通过制定多种监督机制对政府权力加以限制,以防止政府权力之滥用。
⑶第三,各国越来越重视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来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
⑷第四,宪法领域从国内法扩展到国际法。许多国家的宪法出现了同国际法相结合的内容,在人权的国际法保障方面尤为突显。
三、分析题
【答案】
⑴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是指依照法律,公民除依年龄规定和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外,在法律上不受其他任何限制而享有选举权的一项选举原则。
⑵除对选举权的正当限制外(公民享有选举权只需具备三个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和依法享有政治权利),没有其他限制。
⑶被羁押状态的人的选举权问题:并没有因为处于被羁押状态而停止所有人的选举权。已决犯中,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而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有选举权;未决犯中除被检察院和法院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人外都有选举权;其他被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都有选举权,如行政拘留、劳动教养。(4分)
⑷华侨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选举。
不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宪法发展史的论述正确的有:( )
A.“君权神授”观念是近代宪法发展的思想条件之一
B.美国宪法是世界上最早的宪法
C.1918年的《苏联宪法》是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D.《人权宣言》不是法国的第一部宪法
2.下列有关哪些是2004年宪法修改的内容?( )
A.规定公民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并将其界定为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B.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C.规定国家主席有权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
D.规定《义勇军进行曲》是我国的国歌
3.下列对宪法的“人民主权”原则理解正确的有:( )
A.“人民主权”思想是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核心
B.“人民主权”原则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国家权力的来源问题
C.“人民主权”原则在各国宪法的表现并不完全一致
D.“人民主权”原则与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中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完全对立的
4.下列有关宪法关系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宪法关系包括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B.宪法关系包括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C.宪法关系的客体是宪法行为
D.由于宪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与公民关系的法律,所以宪法关系的主体总是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国家机关
5.下列有关宪政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宪法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
B.宪政的基本精神是国家权力的规范运行
C.宪法是宪政的前提
D.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是宪政的终极目标
6.下列有关我国经济制度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
A.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B.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C.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是引导、监督和管理
D.我国的矿藏和水流的所有权只能属于国家
7.下列有关我国选举的保障制度的论述正确的是:( )
A.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经费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
B.我国选举中的各种争议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利用暴力破坏选举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D.我国公民选举权只能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才可以剥夺
8.下列有关国家结构形式的论述,哪些是错误的?( )
A.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调整中央各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B.单一制国家只有一个中央政府,而联邦制国家有多个中央政府
C.联邦制国家的每个组成单位都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
D.我国国内有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所以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不是单一制
9.下列有关对我国民族自治制度的理解,哪些是错误的?( )
A.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
B.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D.自治条例可以对国家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作出变通规定
10下列有关对我国特别行政区的理解,哪些是正确的?( )
A.我国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根据是宪法第31条和中国与英国《联合声明》
B.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享有终审权,但要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C.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D.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11.下列在特区实施的法律有:( )
A.特区成立之前在香港和澳门实施的全部法律
B.特区立法机关自己制定的法律
C.全国人大制定的刑事的和民事的基本法律
D.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士具有中国国籍?( )
A.张某出生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父亲为意大利人,母亲为中国人
B.李某出生于美国,其父母是在美国攻读博士学位的中国籍留学生
C.钱某出生于中国,其父母是无国籍人,定居于中国
D.赵某出生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其父母是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英国公民
13.下列有关对我国公民平等权的理解,哪些是正确的?( )
A.我国公民的平等权只包括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但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
B.公民的平等权要求任何人不得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
C.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D.我国法律对妇女和儿童的特殊保护违背了宪法有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
14.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下有关李某权利的论述正确的有:( )
A.李某在10年之内不享有集会示威的权利
B.李某在3年之内不享有集会示威的权利
C.李某在服刑期间,不享有言论自由权
D.李某在服刑期间,不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
15.李某是一位从农村来到城市务工的人员。2002年8月的一天晚上,李某来到街上闲逛。当李某走过该市的一个派出所大门时,恰逢有两位警察从派出所走出,与李某相遇。两警察在仔细观察了李某后,认为其与该市公安部门正在通缉的一个犯罪嫌疑人长相有几分相似,遂将其带入派出所进行讯问。李某如实回答了警察的提问,并提出要与其打工的公司老板通电话以证实自己的身份,但警察认为其有向同伴通风报信的嫌疑,遂不允许;而且,因李某未带证件,警察不相信李某的陈述。在问清其所住地址后,他们将李某锁在派出所一间房子里,然后两人驱车来到李某租住的民房,破门而入,在寻找到李某的身份证件后,方发现李某的陈述是真实的,李某并不是被警方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两人大失所望,直接回家了。第二天,派出所所长上班,发现已被关了一夜的李某,查明情况后将其释放。
请问,在此过程中,李某的以下何种权利受到了侵犯?( )
A.人身自由
B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C住宅不受侵犯
D通讯自由不受侵犯
16.下列哪些职权全国人大可以行使,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可以行使?( )
A.修改民事的、刑事的等方面的基本法律
B.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任免国务院各部部长
C.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D.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名,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17.下列有关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论述,哪些是错误的?( )
A.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是协助全国人大工作的机构,只受全国人大的领导
B.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只能由宪法明确规定
C.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必须是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
D.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18.下列有关全国人大代表的论述,哪些是错误的?( )
A.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上的发言不承担任何责任
B.全国人大代表如因涉嫌犯罪,需要刑事拘留的,必须事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C.全国人大代表必须出席全国人大的会议
D.全国人大代表不能兼任行政机关的职务
19.下列有关国家主席的职权的论述,哪些是错误的?( )
A.国家主席有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的决定,进行国事活动
B.国家主席有权决定是否公布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C.国家主席有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接受外国使节
D.国家主席有权决定是否进入紧急状态
20.下列有关国务院或国务院各部门的论述,哪些是错误的?( )
A.国务院全体会议的组成人员包括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
B.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
C.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置由国务院自行决定
D.国务院审计署对国务院负责
21.下列有关我国行政区划设置的论述,哪些是错误的?( )
A.全国人大决定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设置及其区域划分
B.国务院决定市级以下各行政区域的设置
C.特别行政区由全国人大决定设置
D.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县级行政区域的设置
22.下列各项哪些是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享有的职权?( )
A.选举同级人民政府的负责人
B.选举同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和检察院的检察长
C.制定地方性法规
D.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23.某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人民政府。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王某被代表联名提名为县长候选人,但大会主席团认为王某已担任了两届县长,不能再担任这一职务,所以不能作为候选人
B.张某被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为县长后,提名李某为副县长候选人
C.县人大主席团认为本县情况特殊,不需要设立审计机关,所以没有成立审计局
D.为加强县政府对社会、经济等项工作的领导,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授权新一届政府有权制定规章
24.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以下各项对此规定的理解正确的有:( )
A.在我国,由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法院要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B.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要接受党的领导
C.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原则并不排除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领导
D.人民法院的审判独立原则不排除人民检察院对其审判工作的监督
不定项选择题
1. 答案:D
考点: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
【解析】
A项中的“君权神授”是封建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之一,也是资产阶级思想家重点批判的理论之一,他们提出了与之相对立的“人民主权”观念,这是近代宪法产生的思想条件之一,所以该项不准确。B项中,美国宪法是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而不是最早的宪法。世界上最早的宪法产生于英国,但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C项中,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是《苏俄宪法》,而不是《苏联宪法》,因为当时还不存在苏联这个国家。这是容易混淆的地方,需要注意。D项正确,《人权宣言》颁布于1789年,而法国第一部正式宪法颁行于1791年。虽然《人权宣言》被后来很多部法国宪法列为序言,作为宪法的一部分,但其本身不是宪法的第一部宪法。
2. 答案:CD
考点:我国的现行宪法
【解析】
本次修宪的内容是今后司法考试的一个重要考点。本题中,A项不正确,因为虽然宪法修正案加强了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但并未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事实上,即使在当今的西方国家,也少有国家的宪法有这一规定;另外,本次修宪加强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还是从完善宪法第13条着手的,该条规定在宪法的第一章“总纲”里,所以并未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作为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来加以保护。B项的修改内容不是本次修宪的内容,而是1999年的修改内容。将四次修宪内容加以区别,这是非常重要的。C、D两项的内容是本次修宪增加的。
3. 答案:ABC
考点:人民主权原则
【解析】
“人民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所以,其应当为人民的利益服务。根据这一点,A、B两项是正确的。在有些国家的宪法中,人民主权的表述并不完全一致,如日本宪法即规定“国民主权”,“议会主权”是英国宪法的重要原则之一。C项正确。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中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发展,在本质上二者并不是完全对立的,所以,D项不正确。
4. 答案:BC
考点:宪法关系的客体
【解析】
A项中,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国际法调整的内容,不是宪法关系。D项中,虽然宪法的基本功能是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但其主体不一定总是公民与国家,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成为宪法关系。原因在于,宪法通过调整国家机关间的关系,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从而达到防止国家权力侵犯公民权利并最终实现对公民权利的保障的作用。所以B项正确,D项不正确。C项是对宪法关系客体的正确把握,是正确的。
5. 答案:ABCD
考点: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解析】
宪法的基本功能是对国家权力的规范,从而达到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宪政恰是这样一种政治形态:国家权力受到有效规范,公民权利得到切实保障。所以,上述四个论断都是恰当的。
6.答案:ABD
考点: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
【解析】
A项中,我国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在经济上的一个基本特征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所以该项正确。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是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1988年修宪时,国家承认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1999年修宪时,将其界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C项中的内容是1988年规定的内容,2004年已作了修改,所以该项不正确。在自然资源中,除矿藏和水流专属国家所有之外,其他资源既可以为国家所有,也可以为集体所有。所以D项正确。
7. 答案:CD
考点:选举的法律保障
【解析】
A项中,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经费由国库承担,但并不是全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事实,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一般是由同级财政承担经费。B项中,我国人大代表选举中的争议只有选民名单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如候选人资格、计票争议等都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C项的内容在我国刑法中有具体规定,D项的内容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有具体规定,这两项都是正确的。
8. 答案:ABCD
考点:我国是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
【解析】
A项中,国家结构形式是调整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即纵向的权力关系,而中央各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是横向的权力关系,不是国家结构形式规范的内容。B项中,单一制国家确是只有一个中央政府,但不能认为联邦制国家就有多个中央政府。C项中,只有少数联邦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有权成为国际法的主体,多数是不可以的。D项中,我国虽然存在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地方,但还是一个单一制国家。
9. 答案:ABCD
考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解析】
A项中,民族乡不是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虽然其号称“民族”乡。B项中,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不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C项中,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须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而不是批准。D项中,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只能对法律和行政法规作出变通规定,而不能对宪法作出变通规定。
10. 答案:CD
考点: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
【解析】
A项中,宪法第31条是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但后者不是。因为,设立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全国人大为了解决香港回归后的管理问题而采取的措施,是中国的内政问题,而《联合声明》是一个国际条约,解决的是香港是否回归中国的问题。B项中,特区终审法院享有终审权,也就意味着其不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C项和D项两个基本法均有明确规定,是正确的。
11. 答案:BD
考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
【解析】
A项中,特区成立之前香港和澳门的法律并非所有的在回归后都还有效,基本法只是规定,原有法律“基本”保持不变,那些与基本法相抵触或经特区立法机关修改的不再有效,所以该项不正确。特区成立后,成立自己的立法机关即立法会,立法会制定的法律在特区本地有效。全国性的法律是否在特区有效,依据是其是否被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规定,只有被纳入的才在特区实施。全国人大制定的刑事和民事方面的基本法律并未被纳入,所以不在特区实施。D项中,基本法本身当然在特区实施。
12. 答案:ABC
考点: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特点
【解析】
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所以A项张某符合这一规定,该项正确。我国国籍法还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但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具有外国国籍的,则不具有中国国籍。B项中,李某的父母虽然在美国,但其是在美国攻读博士学位,并未定居于美国,李某出生时也不具有美国国籍,所以,其具有中国国籍。C项中,钱某的情形符合我国国籍法有关“父母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的规定,所以正确。D项中,赵某虽然出生于中国,但由于其父母均为英国公民,所以其不具有中国国籍。
13. 答案:ABC
考点:平等权
【解析】
我国公民的平等权不包括立法平等,所以A项正确。B项和C项内容是平等权的基本内容之,是正确的。D项的错误在于:宪法对于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并不排斥基于正当的理由对某些特殊人群实行特殊保护。
14. 答案:AC
考点: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解析】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政治权利可因刑事犯罪根据法律被剥夺。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政治自由。李某的主刑为有期徒刑7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其不享有政治权利的时间共为10年。所以,A项正确,B项不正确。言论自由包括在政治自由的范围之内,而科学研究的自由不是政治权利,而是公民的科学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所以,C项正确,D项不正确。
15. 答案:ACD
考点:人身自由
【解析】
警察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李某的长相与被警方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有几分相似,就将其关押了一夜,这是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警察强行进入李某租住的民宅,这是侵犯了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而其不允许李某与他人通话,侵犯了公民的通讯自由。
16. 答案:AB
考点:全国人大常委会
【解析】
本题考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有些权力是其所专有的,有些全国人大也可以行使。A项中,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全国人大当然可以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所以该项正确。B项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可以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任免国务院各部部长。C项的内容是2004年修宪的内容,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专有的权力。D项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大选举,但副院长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17. 答案:ABCD
考点:全国人大各委员会
【解析】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所以A项错误。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可以在宪法明确列举的范围之外决定设立专门委员会,事实上,宪法只明确规定了6个专门委员会,其他3个均是全国人大根据宪法的规定决定设立的,所以B项错误。C项中,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全国人大代表,但并非一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该项错误。宪法并未规定专门委员会主任的任期限制,所以D项错误。
18. 答案:ABCD
考点: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代表
【解析】
全国人大代表在会议上的发言不承担法律责任,但不是不承担任何责任。所以A项错误。如要对全国人大代表进行拘留,必须事先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许可,而不是事后报告,所以B项错误。全国人大代表并不一定每次都出席会议,如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全国人大只需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即为有效,所以C项错误。宪法只是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能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也是全国人大代表,但并非所有的全国人大代表都不能兼任行政机关的职务,所以D项错误。
19. 答案:ABCD
考点:国家主席的职权
【解析】
根据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国家主席可以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不需根据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决定,所以A项错误。国家主席对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只能公布,而没有决定权,所以B项错误。国家主席在接受外国使节时不需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所以C项错误。国家主席决定是否进入紧急状态时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所以D项错误。国家主席的职权,只有进行国事活动和接受外国使节时,才独立行使,其他均需要根据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决定。
20. 答案:ACD
考点:国务院及其各部门
【解析】
A项中的各类人员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不是全体会议的组成人员,所以该项错误。B项的职权是宪法第89条所明文规定的。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置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决定,国务院不可自行决定(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设置可自行决定),所以C项错误。国务院审计署对国务院总理负责,而不是对国务院负责(与地方审计机构的责任形式有所区别),所以D项错误。
21. 答案:ABD
考点:行政区域划分、变更与争议处理
【解析】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置,但省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划分由国务院决定,所以A项错误。乡级行政区域的设置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所以B项错误。C项正确,其根据是宪法的第31条。县级人民政府的设置由国务院决定,所以D项错误。
22. 答案:A
考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解析】
A项中,我国各级地方行政区域都设置行政机构,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负责人由同级人大选举产生,所以该项正确。B项中,由于乡级行政区域不设置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所以乡级人大不选举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所以该项错误。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只能由一定级别的地方人大才有权制定,并非各级人大均能制定,所以C项错误。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可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所以D项错误。
23. 答案:ABCD
考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解析】
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并未限制县长的连任届数,所以不能因为王某已担任了两任县长,就剥夺其作为候选人的权利,所以A项错误。副县长的候选人不能由县长提出,而由代表联名或大会主席团提出,所以B项错误。宪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所以C项错误。规章制定权的主体由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无权制定规章,也不能因人大授权而享有,所以D项错误。
24.答案:ABD
考点:人民法院
【解析】
在我国,宪法对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规定是有界线的,即并不是法院不接受任何监督,宪法的规定排除的是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不排除人民代表大会、上级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其的合法的监督。C项的错误在于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关系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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